·黃藝欣
11月3日,《福建能源報》4版刊登了《檢查不記錄必須受處罰》一文,講述的是永安煤業公司池坪蘆坑煤礦安監站站長陳義得到信息站對當天早班安監員下井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沒有見到包保101采區的安監員蘇某某填寫的安全檢查記錄。經過詢問才知道蘇某某忘了填寫記錄,陳義得嚴肅批評了蘇某某并給予處罰。
這篇文章給我們敲醒了這樣的安全警鐘:安全工作“100-1=0”。這個公式形象且直觀地表明了安全工作的系統性和復雜性。如陳義得所說的,有檢查沒有做記錄,不但會使礦里對當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了解,而且還有可能影響到下一個班的隱患整改。對于安全工作來說,蘇某某沒填寫記錄,安全工作少了一個環節,即使是他下井七八個小時也是等于零。
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別是煤礦安全工作更是復雜瑣碎。面對“安全”二字,就必須樹立“100-1=0”的理念,多一份責任、多一份警醒,用責任呵護生命,做到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