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早班,福建煤電公司翠屏山礦井口,許多工人圍著一張處罰1000元的通報議論紛紛。
原來,5月1日早班,該礦運輸隊201打點工張某某因違章攜帶煙火下井,在井下抽煙時被安全管理人員現場逮住,結果挨了罰金1000元、全礦通報和寫保證書的處罰。
在運輸隊每個月的安全學習會上,張某某當眾作檢討:“哎,我后悔啊,一根煙不僅害我被罰了票子、還丟了面子!”
事后,張某某向本班班員大倒苦水,現身說教。
張某某因井下抽煙被處罰的事情在礦里迅速傳開了,他的妻子知道這件事后,在家狠狠地“教育”了張某某。
“經過這次處罰,我算是吸取教訓了。我保證再也不會帶煙下井,再也不會在井下抽煙了!”張某某后悔地說。
(黃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