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7日,福能股份公司正式啟動可轉債發行,本次可轉債募資28.3億元,面向原股東、網上公眾投資者和網下機構投資者發行。
本次可轉債發行預計12月14日登記完畢,12月底可上市交易。
2017年11月29日,福能股份啟動二次再融資項目,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28.3億元,用于平海灣F區海上風電和莆田潘宅、南安洋坪和永春外山3個陸上風電項目。2018年10月27日,中國證監會核準批復福能股份可轉債募集資金28.3億元項目。
因公司和項目均為優質標的,本次發行受到資本市場火熱追捧。根據配售結果顯示,福能股份原股東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踴躍認購9.09億元,占比32%。網上投資者申購額約547.7億元,網下機構投資者申購額約9253億元,且多達879個賬戶參與申購,網下機構投資者申購賬戶多于同等級可轉債網下申購賬戶平均數。本次可轉債網上、網下申購中簽率約0.2%,優于同等級可轉債平均中簽率水平。
據福能股份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可轉債發行重大意義,是繼2014年借殼上市和2015年定增募集資金27億元后,福能股份資本運作后的又一重大成果。
一是融資金額高。直接融資28.3億元,再創福能股份融資金額新高,且位于近年來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融資項目前列。
二是融資方式新。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可以轉股,全部轉股后將大幅降低福能股份資產負債率。
三是融資成本低。可轉債綜合利率約1%,相比銀行貸款將明顯節約福能股份財務費用。
本次融資將為福能股份風電項目建設提供資本支持,助力福能海上風電航母啟航。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于風電項目,其中約安排20億元用于福能首個海上風電項目——平海灣F區項目,安排約8.3億元用于潘宅風電場等3個陸上風電場。
據了解,本次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的平海灣F區海上風電和莆田潘宅、南安洋坪和永春外山3個陸上風電項目,總裝機32.5萬千瓦,預計全部投產后,年均凈利潤約2.7億元,將明顯增厚福能股份業績。(陳仁居汪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