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10點多,永安煤業公司池坪蘆坑煤礦機運隊電瓶車司機劉家燈載著礦工鋼棚,從103采區+620區段中部車場運到采掘隊掘五組工作面巷道口的位置時,把電瓶車停了下來。
這個位置離掘五組工作面有200多米遠,考慮到這段巷道比較彎,且架棚比較多,該礦規定,運送礦工鋼棚等材料時,只能用人工將材料車推到工作面。
電瓶車停下來后,掘五組班長陳先松叫林某果和另外一名班員到巷道口把材料車推到工作面。
由于巷道口的軌道有點上坡,林某果、劉家燈和那名班員沒辦法推動材料車。林某果就對劉家燈說:“小劉,你就用電瓶車把礦工鋼棚送到工作面吧!”
“按規定,我不能用電瓶車送。”劉家燈回答。
林某果懇求說:“小劉,你就幫我們這一次吧!”
“這個忙我真的不能幫。”劉家燈說。
見劉家燈態度那么強硬,生氣起來的林某果就從劉家燈的手中搶走電瓶車的鑰匙,他鉆進電瓶車后說:“你不肯幫,我自己來開電瓶車。”
劉家燈見狀,立即把電瓶車的鑰匙拔了出來。林某果下車想把鑰匙再次從劉家燈手中搶去的時候,剛好被到這個工作面檢查的該礦機運隊副隊長魏登議看見了。
魏登議制止了林某果無證想駕駛電瓶車的做法,在批評了林某果之后,魏登議叫陳先松組織當班的其他班員,一起將材料車推到工作面。
林某果不是司機,對他擅自想無證駕駛電瓶車的違章行為,礦里按規定給予他罰款200元。(陳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