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領袖”,這在我讀了《習近平在福建》之后有了很真切的體會。這種體會是隨著閱讀的深入油然生發的,就像習習東風中潤物無聲的春雨。
開篇就有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要牢記政府前面的“人民”兩個字。這句話是習近平同志2000年在主持福建省政府黨組會議上講的,在35篇采訪實錄中,幾乎每位受訪者都有引用,可見這句話給人的力量。這種力量更來自于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省這些年里反復印證了他“為中國人民謀幸福”初心的無數件大事小事。大的諸如林權改革、生態福建、數字福建等,很多小事也格外動人。上冊第十篇采訪金能籌(原福州市市長)實錄中,金市長講了23件事,其中講到一件非常感人的小事,不妨扼意引言共賞:
習近平同志當年上班途中,碰見一位背柴火的老人摔倒在地,他在看到大家一開始都沒有人扶后,趕緊讓兩個人下去扶起那位老人,隨后說:雖然沒有撞到老人家,但也應該扶人家一把。我們總是講群眾觀點,平時也要做到才是。
雖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尤見習近平同志身體而力行之。平時也要做到(群眾觀點)才是”,習近平同志這樣講,比起滔滔不絕宏篇大論或怒形于色厲聲斥責,在我看來無疑更有說服和警醒的力量。當我讀到這里的時候,不由想當時車上的人應該都多多少少心有慚愧吧。正如有一句話:做一件好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講觀點”不難,平時做到”就難得多了。
對我來說,比起“牢記政府前面的‘人民’兩個字”,或許最應該也最能夠學習的就是“平時做到”這四個字,做好本職工作的每一件事,也就是在為社會、為我們國家建設發展添上自己這一塊磚一片瓦。讀《習近平在福建》,不僅感受領袖的魅力,更讓人感受到幸福——欣逢安平盛世的幸福。(劉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