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種觀念。觀念決定行動,觀念指導行動。沒有安全觀念的人就沒有安全憂患意識,就會遭受事故的襲擊。比如,有的人把安全檢查看成是對自己過不去,挑毛病,找碴子,沒有把遵守規章制度看成是自己工作的一部分,沒有從內心深處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在這種觀念支配下必然會導致事故發生,所追求的效益都將成為泡影。安全觀念更要不斷更新,與時俱進。只有時刻想著安全,工作事事處處注意安全,牢記安全觀念,才能營造安定和諧的氛圍,才會成就安全人生。
安全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靠我們自己養成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用制度強壓規范行為,用規程左右行為。正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下安全的種子,收獲的是幸福生活!不是嗎,只要我們把握好安全行為,能使生活快樂和幸福;把握不好,能把生活變得黯淡悲哀和不幸。
安全是一種態度。態度影響安全,態度促進安全,有的人對安全態度不端正,心存僥幸,忽視安全制度,認為沒有那么嚴重,事故不會發生,對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態度消極,陽奉陰違,能拖則拖,能敷衍則敷衍。要明白,一個小小的差錯就是巨大的隱患,一個小小的疏忽,就能中斷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行,一個小小的閃失,就能讓生命處于險境。所以,我們始終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嚴、勤、細、實,嚴格按安全規程辦事,對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環節都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不放過一個死角,不疏忽一個細節,就能夠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
安全是一種職責。我們工作就是承擔職責,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企業負責,對他人負責。這種職責源自父母不厭其煩的嘮叨,源自妻兒的深情期盼,源自領導的再三叮囑,源自同事的友情提醒,源自企業的發展與興旺。有這個職責才能認真地做好每一項工作,才能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才能真正地理解職責重于泰山的深刻內涵。
我們對危險事物的警惕和戒備源于我們對事物本身危害的評估,這種評估可能來自本能反應,更多則來自不斷學習。在日常工作中,我們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學習應急知識和技能,參加應急演練,熟悉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學會正確使用應急設備和器材,掌握應急處置的基本步驟和原則。
從此刻開始,我們每一名員工要時刻提醒自己,安全行為規范嗎?安全觀念牢固嗎?安全態度堅決嗎?安全責任心強嗎?做到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黃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