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班102米皮帶機尾操作工林某某班中脫崗,罰款50元,并在篩選平臺公開欄進行曝光。”天湖山能源公司運銷部安監站主任潘志揚在安全旬檢會議上對7月的違章行為進行通報。
近日,潘志揚在下班前巡查時,發現篩選系統的皮帶機尾無人看守,而皮帶機仍然在運轉。潘志揚在皮帶機中部找到當班操作工林某某,質問道:“上班時間你怎么沒在自己崗位上?你這是脫崗,屬于違章行為。”
林某某解釋:“我只是到皮帶機中部拿下東西,就三兩分鐘,這不算脫崗。”
“我們的崗位職責有規定,上班時間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安全培訓也經常強調,皮帶機在運轉時必須有人看守。我們每班都安排人員在特殊情況時替班,就是因為機尾操作崗位操控著整個102米皮帶機的運轉,包括緊急情況時的控制按鈕等一系列重要操作開關,上班時間一定得保證有人看守,否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后果將不堪設想!”潘志揚對林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經過詢問,林某某才道出當時因為臨近下班,看到皮帶機運轉正常,就跑到皮帶機中部拿水管,準備對責任區進行清洗,這樣下班的時候就可以早點回家。通過潘志揚的批評教育,林某某也認識到很多安全事故的發生都只是在一瞬間,如果自己離開的時候剛好煤塊卡住或者碰上其他需要緊急停止皮帶機的情況,而自己又沒在崗,那后果將不堪設想。“事后想想真有點怕,為了能早幾分鐘回家,竟然犯這種錯誤,真是不應該!我以后一定會嚴格按規定操作,絕不再干違章的事,同時也會提醒其他工友不干違章的事。”林某某說。(邱美瑜)